5月10日疫情風險地區來衢返衢人員健康管理措施
鑒于北京市、黑龍江省、吉林省、廣東省、河北省、湖南省、浙江省疫情形勢變化,根據省防控辦工作提示,經市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研判,報請市指揮部同意,決定對北京市、黑龍江省、吉林省、廣東省、河北省、湖南省、浙江省部分區域來衢返衢人員健康管理措施進行以下調整。
一、北京市
1.對4月25日以來北京市朝陽區建外街道南郎社區、雙井街道和平村一社區來衢返衢人員實行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2.對北京市朝陽區十八里店(地區)鄉周家莊中路20號院、孫河(地區)鄉康營家園三社區來衢返衢人員不再實行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二、黑龍江省
對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來衢返衢人員不再實行“14+7”或“3+11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三、吉林省
對4月25日以來吉林省吉林市船營區、昌邑區、龍潭區、豐滿區、高新區、經開區來衢返衢人員實行“3+11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四、廣東省
對4月25日以來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、霞山區、麻章區、 經開區來衢返衢人員實行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五、河北省
1.對河北省邢臺市南和區、任澤區來衢返衢人員不再實行“14+7”或“3+11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2.對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、秦皇島市海港區來衢返衢人員不再實行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3.對河北省邯鄲市廣平縣,保定市競秀區、蓮池區、高新區、清苑區、滿城區、徐水區、涿州市來衢返衢人員不再實行“3+11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六、湖南省
對湖南省邵陽市雙清區、北塔區來衢返衢人員不再實行“14+7”或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七、浙江省
對杭州市、金華市、嘉興市、溫州市、衢州市的“三區”劃分按照實際管控情況動態調整,詳見《疫情風險地區來衢返衢人員健康管理信息表》。
來源:衢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(指揮部)辦公室
編輯:江燕
審核:朱定
終審:崔巖